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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干我就不想活了,死之前我可能会带个人走。”青年的脸明明笑着,眼神却没什么神采,张谨知道他是认真的,他颤颤巍巍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要不我问一下领导?”
青年跟着他一起回了组织,一个小时后从主理人办公室里走出来,对他伸出手。
“以后就是同事了,我叫顾执墨。”
认识十年,可是张谨觉得自己从未看透过顾执墨,他一边当着组织里的杀手,另一边又是本市重点a大的教授,平日里西装革履带着细边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衣服下的手臂却全是肌肉,可以生生扼断人的脖颈,他杀人的时候从不遮掩,也懒得清理痕迹,张谨跟在他背后收拾残局时,总是会看到他眼里对着一地惨案的兴奋。
他是个彻头彻尾欣赏杀戮的变态,而又带着某种求死的渴望。
对了,他还特别喜欢小孩儿,特别是一头卷毛的。
发现这个事情时某次执行人物,对象是一家留洋回来的富商,表面上是干净生意,私底下却做着人口买卖,金主的要求是一个不剩,可是那家的小孩是个穿着西装的小混血,一头卷毛收拾的整整齐齐。
顾执墨在宴会里与他对视,走到他面前抬手摸了一下他的头发。
“真可爱,小卷毛。”
然后把他拍晕,转身向人群里走去。
张谨看不透他,总觉得他在找着谁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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