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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7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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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杀人和离开纽约之间的那段时间,他曾经对自己的想法做出大量的反思,审视起他脑内无时无日不循环的独白,以及那些对世界的种种不满的宣泄。

        &对人类的厌恶是全面的,不针对任何人。男人女人,政客毒贩,所有的种族和国籍,他雨露均沾。但是有一个规律忽然引起了他的注意……比如他尤其喜欢辱骂兔子和易装皇后,那些穿着紧身皮裤炫耀着自己紧俏臀部的男妓,他们不知羞耻地扭腰摆臀的走路方式,他们的吸屌翘嘴唇。下三滥,他曾想。有时他仿佛都能闻到他们的猫骚味吹进了他的出租车,甚至污染了他的后座,所以过后他往往强迫性地用廉价的松香清新剂把车厢内部上下熏一遍。

        现在,他回想起了自己当年鄙视的滋味——红酒一般流淌过舌尖——他尝到了苦涩中的性压抑、自我厌恶,还有……某种嫉妒。像那样毫不在乎外部意见地活着,究竟是怎样的?

        而且曾经也有一个男孩,不是吗?Danny。在越南,一个小孩罢了,比年纪小一岁,而他自己彼时才仅仅19岁。

        倒不是说他们之间做过什么越轨的事。一只肩上的手,一个微笑,仅此而已。不过是当时萌动的情感,那些夜里的梦……

        然后某天一颗流弹射中了Danny的脖子,故事就结束了。那里生命不值钱。哪里都不值钱。当所有事物都飞速消逝的时候,人很容易不去细想所有的意义。

        然而现在。

        所以我是个同性恋,我猜。也许是半个同性恋。随便。

        就像他在电话上和说的那样——一次濒死经历会改变一个人对很多事物的看法。

        有人敲了敲车窗,是一个带围巾的女人,看不见她的嘴巴,“嗨!走吗?”

        &摇摇头,“抱歉,在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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