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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墨心细,就算之前不明白,现在也该明白了。言安是元祈的书童,家中本不富裕,母亲最近又染了风寒,姐姐又正在议亲的当口上,正是用钱的时候。
雪狼形迹难追,又多是夜间出没、群体捕猎,且身形矫健动作迅速,是猎人们最头疼也最馋涎的“宝物”。然而越是难得,南边的贵人们便越是喜欢。城里最好的猎手每年难得弄几张完整的狼皮去卖,收狼皮的商人便能给他一个寻常人家一年都赚不来的数字。
最难的不是猎雪狼,而是一张完整的雪狼皮。
想到这里,萨墨难掩失落:“可惜我们带不回去。”
桃子看了看摆着一张臭脸的元祈,又看了看低着头的言安,轻摇萨墨的胳膊,语气软糯得让人不忍心拒绝:“可是、可是那头狼那么大,能吃好久,就算带不回去整的,皮毛和骨头也可以剥下来卖了。”
被叫作“戎哥”的少年却并没有露出什么可惜之色,听了这话只是微微皱眉道:“雪狼是群居,这头公狼大概只是来探路的。如果剥了狼皮,血腥气太重,不止同类,甚至还可能引来其他东西。”
这句话一出口,包括言安和元祈在内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言安率先打破沉默:“对不起,是我太贪心了。这头狼本来就是戎哥猎的,怎么处置都是戎哥的事。我们、我们既采了药,也猎了几只野兔子,又走远了,这里不好久留,还是先回去吧。”
桃子抓了抓少年的手,脸上露出明显难过的表情。言安轻握回她的小手,反而安慰道:“没关系的。”
萨墨刻意把视线移开,整了整背篓,让自己的语气尽量欢快:“那就往回走吧,去我家吃全沧浪屿最好吃的烤鱼,先到的吃鱼,后到的洗碗。”
言安轻笑出声,被桃子拉着往前小跑了几步。仿佛忘记了刚才的事情。
元祈就是脑子再轴也该转过来了,他想起言安平时和自己说话时那种唯唯诺诺、百依百顺的兔子般的模样,突然泛起些心酸,话却堵在口中不知道该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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