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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蔡初明一愣,想了想回道:“就一个老乡,之前一起共事过。”
“哦,怪不得呢。”司机眨巴着嘴笑道:“我看他那样子土不啦叽跟民工似的,可您却和他聊了两个多小时,原来是老乡啊,那您俩感情肯定不错……”
“民工?”
听着司机的话,蔡初明脑子里不禁回忆起陈峰的装扮,大冷天撸裤脚,踩着鞋跟半蹲在椅子上胡吹海吹,吃得满嘴流油,叼根烟邋里邋遢,还别说,真像民工。
“那小子就是个混世魔王,天底下估计就没他不敢干的……哎,不说了,烦……”
吐槽了一句,带着笑意,蔡初明闭上了眼。
……
“切,小样,说不过咱,还耍小脾气了。”
陈峰自然不知道自己被人评价为民工,看着车尾灯渐渐远去,他碎了一口,挠了挠裤脚上的红包,将原本撸到膝盖的裤脚放了下去,又将踩得扁塌塌的鞋跟拉了起来,大声骂道:“艹,广州都什么鬼天气,这么冷的天居然还有蚊子,咬死老子了。”
低头看了眼手表,时间显示将近凌晨一点钟。
呼了口浊气,陈峰摇了摇头:“生活不易,没成想这一忽悠居然用了两个多小时,幸亏一早报了平安,否则傻妞这会都不用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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